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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移民加拿大的条件有几个
  更新时间:2016-07-09

加拿大家庭团聚类移民是指一个小家庭(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中,夫妻中的一方在加,其境外的家庭成员申请赴加团聚。加拿大移民局对于这一类申请人的评审相对简单,很大程度只考虑核实这种关系的真实性。对申请人(未获得加拿大身份的一方)的背景主要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和必要的体格检查。对担保人(在加已获得身份的一方)没有明确的财产或收入要求。担保人既使没有工作也可以获准。但在个别情况下,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也是审批考虑的因素之一。

  而未婚配偶(已正式订婚但尚未登记结婚)如果以担保形式赴加,必须在入境后的90天之内结婚,否则必须离境。

  加拿大亲戚担保类移民

  亲戚担保类移民的被担保人可以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对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担保人必须具备足够的收入证明。

  对于不同的城市,按照不同的家庭人口(包括已经在加拿大的人口以及拟定来加的人口),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生活费用。担保人以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大于规定的费用值方可获准。

  朋友担保移民(仅加拿大曼省)

  加拿大曼省朋友担保移民项目(又名亲友担保移民)对担保人的要求是必须是已经在曼省成功安定下来且没有犯罪记录。”成功安定下来”的含义不仅仅是担保人拥有一个稳定的住所,而且要求担保人在曼省有稳定的工作和充裕的收入。此外还要求担保人对申请人来加拿大以后的就业和生活有一整套的方案,可以让签证官充分信服担保人可以帮助申请人一家在加拿大顺利安定下来。